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碳減排量核算規范(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0日。
文件規定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二氧化碳減排量核算和報告的核算邊界、核算工作流程、核算方法與數據獲取、二氧化碳減排量計算、數據質量與報告要求等內容。文件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指的是二氧化碳驅提高石油采收率的項目和直接用于咸水層封存的項目,項目涉及到的行業主要是油氣田企業以及為其提供碳源及服務的企業。
文件適用于二氧化碳捕集、驅油利用與封存項目二氧化碳減排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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